“项目”海南省科技厅开展定向征集联合项目工作

2023-08-14 21:05:40来源:媒体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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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定向征集联合项目的通知

三亚市、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等科技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项目生成方式,聚焦各市县产业发展短板和创新需求,壮大和培育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根据《海南省科研专项联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5号),以及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与三亚市、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等签署的科技创新联合项目协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现定向三亚市、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征集一批科研项目,共同支持市县开展科研攻关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方向及类型

本次联合项目属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项目需符合《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3版)》的支持方向。

二、征集对象条件及相关要求

1.三亚市、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可围绕本地特色主导产业创新需求,组织项目单位开展联合项目申报。

2.联合项目省财政资助额度分为三个档次:A档30-100(不含)万元;B档100(含)-300(不含)万元;C档300(含)-500万元。各市县、项目单位可根据推荐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资助经费额度。

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申报指南》中相关要求。

4.项目推荐市县按省财政支持额度1:1比例予以配套,且需在省科技厅下达项目立项通知30日内,按照省重点研发项目经费拨付的有关规定,将配套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5.项目推荐市县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场所、设备、人员、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后,为项目单位出具同意推荐及配套经费承诺书,确保项目单位具备完成科研任务的基本条件。

6.事业单位申报(含合作单位),按不低于省财政资助金额的1:1配套(事业单位配套资金可由合作企业出资);企业单位申报(含合作单位),按不低于省财政资助金额的1:2配套。例如:事业单位和企业联合申报100万元省财政经费项目,其中事业单位申请财政经费50万元,需配套50万元;企业单位申请省财政经费50万元,需配套100万元。

三、申报流程

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围绕本地特色主导产业创新需求,组织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流程为:

1.注册帐号。项目单位首次申报省级科技项目,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支持方向在线填写《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项目单位在申报系统填报时选择“重点研发专项-重点研发项目(联合征集)-联合征集(农村科技处)”。

并在附件栏上传市县“同意推荐及配套经费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市县承诺书及项目单位承诺书需一同上传至“附件1-承诺书”模块,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省科技厅。

4.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2.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书并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和承诺书。承诺项目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配套资金和数据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具备开展项目实施的科研基础条件、科研人员实力和财务基础。

3.项目申报人已承担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的科技成果登记表,将作为评价项目负责人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佐证材料。

4.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形式审查时不予受理。

5.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有违科研诚信的行为,将被纳入社会信用系统。

6.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申报咨询电话

1.申报系统技术咨询:400-161-6289;

2.业务咨询:

农村科技处:65342626。

1.XX市县科工信局关于推荐“**研究”项目申报海南省重点研发联合项目及配套经费承诺的函(参考模板)

2.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3版)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好了,关于海南省科技厅开展定向征集联合项目工作就讲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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