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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因年老而失能的人口数量庞大,必将成为社会未来面临的风险。如缺少针对失能人员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制度,将会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巨大负担。”
2023年全国“两会”正在进行,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中度、重度失能人员近1000万人,这部分特殊人群能否得到长期、专业的照护服务与保障值得高度关注和研究。
为此,他向大会建议,加快推进失能人员长期照护相关立法工作,尽快出台专门针对长期照护保障的法律法规,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全国人大代表里赞失能人员长期照护未有专门法律规范明确
里赞介绍,我国关注和持续推进对失能人群相关保障救济工作,目前已搭建起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如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失能人员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已在全国约40个城市单独试点。但据他观察,根据目前制度实施和探索情况,还存在政出多头、标准不一等问题。
里赞举例,我国《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中失能人员照护的义务和责任机构进行了规定,但暂无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明确失能人员长期照护相关制度,同时,上述人群以外失能人员的照护义务和责任机构主体尚不明确。各地在工作试点中由于缺乏法律根据,政策实施显得随意、变化较大,落实效果不尽如人意。
同时,近年来,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和团体陆续制定了特殊群体相关政策,出台了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高龄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退役军人护理补贴、失独人员住院护理补贴等保障制度,但各地执行情况与效果不一致,国家层面缺乏统一部署,政出多头现象仍较突出。
此外,还存在各地政策标准不统一,覆盖面有限等问题。里赞表示,从试点城市情况看,未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仅有部分城市甚至部分城镇职工参保,长期照护险尚不具有普适性。试点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目前还未覆盖从保险制度到机构建设,以及护理员培养、薪资保障等多方面内容。
资料图建议:职业教育中设置长期照护护理专业
对于上述情况,里赞认为,需要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专门制定出台一部针对失能人员长期照护保障的法律法规,明确照护义务和责任主体。
在里赞看来,国家高度重视失能人员相关权益保护,需从政策调控转向法律规范,尽快制定出台针对失能人员权益保障的专门法律法规,以全国“一盘棋”思维推动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政策制度、评估标准以及服务项目标准。
同时,里赞建议,尽快启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相关条款,增设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在失能情形下相关权责条款,明确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强制保险相关表述内容。
里赞还建议,提高长期护理保险的地位和作用,构建多元化资金供给机制,有必要将其提升为覆盖全体居民的险种,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高度重视专门针对失能人员相关长期照护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建议逐步将有限的资金和政策向刚需的长期照护机构倾斜;持续加强政府公益性失能人员长期照护场所统筹建设,大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此外,里赞建议,加强长期照护从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在职业教育中设置专门的长期照护护理专业,或通过“非正式教育”和“职业培训”,将中年人和低龄、健康老年人培养成为专业和半专业的长期照护服务人才,鼓励优秀医疗护理人员或退休的医务工作者加入到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中来。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张炎良 北京报道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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