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温州市委原副书记林晓峰被“双开”,被指买卖“房票”获大额收益

2023-01-30 19:05:22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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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温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林晓峰已被依法“双开”。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林晓峰是在去年2月26日刚刚当选为温州市委副书记的。去年7月22日林晓峰落马消息发布,此时距离他履新不足5个月。

据公开简历显示,林晓峰出生于1965年12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其工作履历大多都在温州,曾任苍南县委副书记、苍南县政法委书记,乐清市长、乐清市委书记,温州市副市长等职务。去年2月26日,成为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在落马前的两个月,林晓峰还在密集参加各类调研和会议。

据温州发布报道,去年6月2日,林晓峰参与了温州市信访积案化解清零总结会议;6月26日,参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市青年网络创业协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讲话;6月29日,出席了温州市市委常委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7月1日,参与“七一慰问活动”;7月10日,参加广州温州商会;7月16日至17日,温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林晓峰出席。另外,在7月20日,林晓峰被查前的两天,其还带队组织调研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并进行座谈交流。

去年7月22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林晓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1月30日发布的林晓峰“双开”通报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经查,林晓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规定,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权买卖“房票”获取大额收益;生活腐化,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毫无纪法底线,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力,为他人在承接工程、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2020年,温州市政府曾发布《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房票是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要求实行实名制,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得买卖、抵质押、非法套现,非直系血亲、非配偶间不得赠与使用。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付垚 实习生 苗睿

责编 邓旆光 编辑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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