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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客户端成都12月7日电(记者薛晨)“刷单日结 月薪过万”“免费试吃 打卡返利”......随着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通过组织虚假评价和点击、收藏数据,帮商家塑造“好口碑”的违法刷单行为,已形成了一条多方参与的黑灰产业链。日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桩刷单炒信案件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金口碑”靠刷单炒信塑造“好口碑”遭高额处罚
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有关情况和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桩案件涉及到被舆论高度关注的“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
记者梳理案件发现,被告金口碑公司通过其运营的“捧场客”软件,利用发放红包的方式诱使消费者到大众点评平台,对特定商家进行打分、点评、收藏等行为,导致商户评价与消费者实际体验不符,制造虚假宣传效果,遂被大众点评运营方汉涛公司诉至法院。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金口碑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刷单,极大影响平台信用体系,扰乱平台内商户的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判令金口碑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汉涛公司相关经济损失。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陶国南认为,“金口碑案”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打击互联网环境下虚假宣传行为的典型案例。近年来,这类“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表面上让不少人占到了便宜——消费者动动手指就能赚到零花钱;商家店铺口碑短期快速上升,虚假好口碑带来了更多销量,但实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平台通过该方式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力维护和促进了互联网生态健康发展,有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
大众点评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平台对刷单炒信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持续建设和完善技术能力,叠加高频人工审核机制,力争营造良好的营商消费环境。“该案件的审判结果,极大增强了我们打击黑灰产的信心,对坚持合法经营的商家更是一种鼓励。”
刷单手段繁多 参与者“知法犯法”
记者经过多方调查发现,刷单黑灰产链条主要由商家、中介、刷手等参与者组成,通过微信群、刷单自建平台、闲鱼等进行组织分发。刷手大多是学生、家庭主妇、灵活就业等群体,每单佣金3—6元不等,根据商品价格浮动。
刷单手段繁多,主要包括四种类型:一、商家自行刷好评,通过邀请亲朋好友,或使用日常与商家有明显关联的实名账号进行不实评价;二、商家通过第三方公司批量注册账号,为自己的店铺刷好评及制造虚假数据;三、商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刷单公司,在微信、淘宝、闲鱼等平台发布众包任务,消费者不到店发布虚假好评;四、商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公司雇佣专业写手或组织达人素人账号,免费体验并按要求发布好评,用户接到黑灰产中介任务后,前往指定商家消费,以好评方式免费兑换商家的服务,也有用户从中获取一定的报酬。
事实上,随着以大众点评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近年来持续加大对刷单炒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及普法工作的广泛开展,刷单参与者对其违法行为心知肚明,但因为利益驱动,仍旧让许多人“知法犯法”。
“隐蔽性强、难取证”成治理难题 织密藩篱需多方共建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刷单炒信违法行为仍存在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等特点,也是各大互联网平台在治理过程中的“拦路虎”。
“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风控系统,很难识别出越来越隐蔽的作案手段。平台除了在技术识别能力上不断提升‘阻断拦截’,还会叠加人工审核机制,动态识别违规行为。”大众点评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台针对不同场景,已建立相应的技术防控手段进行主动识别和打击,并结合投诉、举报、处置规则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我们会协助好执法部门,对刷单炒信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定性刷单炒信属“网络黑灰产”;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依法严惩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金口碑”案则是人民法院通过裁判严惩刷单炒信等不诚信行为的司法实践,加强了网络经营行为的法制治理,用司法保障平台、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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