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广西律师冯波涉黑案召开二审庭前会议,新近确定的庭审时间再度延后

2023-10-11 19:05:20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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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从辩护律师刘长、王昊宸及家属处获悉,广西律师冯波涉黑案二审阶段,11日召开了庭前会议,但原计划于16日至27日开庭审理,因检方补充提交新证据,辩护律师提出,阅卷需要时间,故法院决定下次庭前会议暂定于本月27日召开,开庭时间则继续延后。

▲辩护律师收到的《出庭通知》,11日,辩护律师被告知,本案二审时间再度延后▲辩护律师收到的《出庭通知》,11日,辩护律师被告知,本案二审时间再度延后

据检方指控,冯波是广西桂林以刘强为首的黑社会集团犯罪活动的“积极参加者”。2022年12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对刘强等22人作出一审判决,刘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书

冯波是广西务诚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因涉嫌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于今年3月被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冯波辩称,他非刘强的员工。他的工作,不过是受律师事务所指派,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拟定合同、参加诉讼等法定工作,依法享有豁免权。冯波的家人介绍,冯波曾在2012年至2015年间的其中三年,担任涉刘强案中“北京商会”的法律顾问,顾问费为2万元/年,需承接10个民事官司的法律服务。

▲冯波

冯波案于近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此前法院《开庭通知》,今年7月20日,本案二审在来宾市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8月7日系二审第二次开庭,原计划开庭三日,但8月7日的庭审突生变故。

据冯波二审阶段辩护人刘长、王昊宸律师介绍,他们当日因安检原因,未能参加庭审。

二人当日发布书面《声明》称,其二人抵达法院后,安检处的工作人员称该案重大敏感,需要对律师进行安检,安检完毕后,来宾中院的工作人员又提出,律师不得携带自己的电脑进入法庭。双方在沟通过程中,二名辩护律师被告知“庭审已结束”。

来宾中院相关负责人称,两名辩护律师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当日的庭审工作在程序上确有不当。为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依法充分行使辩护权,维护程序公正,确保案件质量,改进司法作风,来宾中院依法决定继续开庭审理本案。

冯波的辩护律师及家属称,因前述风波,他们先后多次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来宾中院继续审理本案,已无法保障司法公正,故申请广西高院对冯波案二审改变管辖,以指定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或直接由广西高院管辖。对此问题及其他事项,红星新闻记者于11日致电来宾中院办公电话,但无人接听电话。

▲来宾中院变更本案合议庭成员▲来宾中院变更本案合议庭成员

来宾中院作出的《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显示,因原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已回避,决定变更由来宾中院副院长曹军燕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委员会委员韦柳林、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郭信志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官助理李妍协助审理,书记员赖思凯、叶雨心、闫秋伶轮流担任法庭记录。

红星新闻记者 刘木木

编辑 郭宇 责编 冯玲玲

此前报道链接:广西一律师涉扫黑大案一审被判十年,自辩只是提供法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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