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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意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为打造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广州从科研资源大市迈向科技创新强市,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和形成的股份可奖励给成果转化的贡献者,推动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联盟促进供需有效对接等一系列创新性政策。
《意见》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励制度,积极输出技术和知识产权等科研成果,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可以奖励给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而不仅仅是只给到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
《意见》还明确了奖励的具体比例,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的70%以上,或者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出资比例70%以上可以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的5%以上或者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出资比例5%以上可以奖励给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
在人才支撑方面,广州作为省会城市,汇聚了许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人才,《意见》也明确省级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及其人才团队,按市属单位享受市级现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
根据《意见》,广州明确了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从引进、共建到建成的全过程管理,对于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全生命周期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共建期结束后,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原则上实行市场化运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成果归属方面,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产生的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在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授权机构所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享有自主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可以自主决定成果的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或者备案,但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关键核心技术的除外。
此外,《意见》还明确支持在南沙布局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世界一流的新型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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