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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操大办之风需要遏制,但如果过度压制民众的正常消费需求,则从一个极端滑向了另一个极端
“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乔迁、订婚、再婚、满月、祝寿等酒席一律禁办……”近日,贵州晴隆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告,公开征求《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意见和建议,引发网友关注。6月2日,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此回应,“有些地方还不妥”,已将通告撤下,修改后再发布,并称该文件是倡导性标准而非硬性要求。
↑此前发布的通告但从该文件“一律禁办”“广大群众办理婚丧事宜需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等语气措辞来看,有将倡导标准变为硬性要求之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倘若有居民“违规”办理酒席,如何处置?相关规定于情于法有何依据?这些疑虑都需要当地部门解答。
不久前,贵阳修文县曾公布一起整治“违规”操办酒席案例,称有村民相聚农家乐违规操办祝寿酒席,街道办和村委干部立即赶赴现场,劝离即将吃酒人员30余人,并督促餐馆经营负责人立即撤除操办宴席酒水。而据知情人介绍,该酒席只办了两三桌,每桌菜品约数百元。修文县如此处理的依据是2019年发布的《修文县关于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操办酒席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称“严禁办理婚丧之外的酒席”。
在公众认知中,过个生贺个寿,亲朋好友小聚几桌,是很常见且合情合理的事,也是亲情友情的一种维护和增进;再如升学和谢师宴通常是考上大学后合办,表达考中的喜悦和对老师的感谢,符合正常的情感诉求和尊师重道之仪;又如订婚和再婚,办订婚宴并不鲜见,而再婚同样是人生的重大事件,办一场稍微体面的婚礼,摆几桌酒席也是对婚姻的尊重和祝福,怎可与“初婚”作如此区隔?
要明确的是,推进移风易俗,规范操办酒席,所反对的是“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酒席之名大肆收取礼金敛财”。一些地方的酒席已逐步演变成攀比、铺张之风,且礼金金额不断上涨,已经让感情变味,也加重了当地居民负担。
如贵州媒体曾报道,一位老人90大寿按当地原规矩要摆上百桌酒席,还要搭戏台唱大戏……完整办下来至少需要花费4万多元,确实是不小的负担,也异化成了某种“面子工程”。但该老人响应“移风易俗”,将大寿宴改为至亲参与的小聚餐,一家人其乐融融。很显然,简办不代表不办,90岁老人,儿孙满堂怎么也得摆几桌酒席,倘若按贵阳修文县的“一刀切”思维,这场寿宴是不是也属于违规操办?
从晴隆县的征求意见稿来看,该文件也不乏亮点,比如提倡“低彩礼、零彩礼”,男女双方所送的彩礼、嫁妆不得超过自身家庭的一年总收入,并倡导操办酒席不收受超过200元的礼金,参与酒席随礼控制在200元以内。但是,办理婚礼需经批准,婚丧之外酒席一律停办,显然过于简单粗暴,有矫枉过正之感。而此种思维也让人担忧“权力之手”伸得过长,打破了公私边界,压缩了社会私人生活的空间。
同样的,一刀切式禁办酒席,也不利于当地餐饮行业的发展。在越来越多城市开放路边摊的当下,释放社会活力,促进民间消费已成为共识。大操大办之风需要遏制,但如果过度压制民众的正常消费需求,则从一个极端滑向了另一个极端。
社会风俗应该导向更文明、更淳朴、更有人情味,而非一潭死水,不相往来。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郁风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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