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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5月9日电 深交所9日上午向亚太实业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就股权转让款支付安排与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北亚诺”)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等。
2023年4月26日,亚太实业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亚太实业与河北亚诺、雒启珂、刘晓民及李真在2020年3月签订的关于沧州临港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临港化工”)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购买临港化工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91亿元,款项共分四期支付。
亚太实业应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最终根据临港化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为交易对价的30%)8721万元,若公司应付而尚未付款总额达到交易总价款的20%的状态持续达20日或非持续但累计达40日时,公司应向河北亚诺支付交易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同时河北亚诺有权要求公司将未付款部分对应的临港化工部分股权(15.3%)过户给河北亚诺。
深交所指出,亚太实业母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主要收入和利润均来源于临港化工。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255.32万元,若公司无法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可能丧失对临港化工控制权。
基于此,深交所要求,书面说明公司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筹措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付款时间计划等,上述款项支付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是,请公司充分提示风险。
深交所指出,公司是否就股权转让款支付安排与河北亚诺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如是,是否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最后提到,若公司无法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导致丧失对临港化工控制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二级市场上,5月9日亚太实业低开震荡,截至发稿跌0.94%报4.22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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