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的公开信,计划的英国数据保护立法未能满足其规定的旨在使法律合适的法律,并赋予消费者控制其数据。
该信函表示,该信称,目前经议会的数据保护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个“独特机会”,即在批量数据违规行为和“系统性不安全感”中的成本效益和行政上的纠正机制。构成物联网的设备(物联网)。
数据保护条例草案是政府致力于更新和加强数据保护法的承诺,以及政府将英国数据保护法与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纳入一致的计划。
HANCOCKSIGNALLED有意将英国法律与GDPR在2017年2月与GDPR在欧盟民政事务厅委员会的房屋审议的询问时向询问。
呼吁改变数据保护条例草案的信由英国公开权利集团的代表签署,该公司是金融服务消费者小组,隐私国际和真正潜在的公众理解财政中心。
团体呼吁账单包括考虑到数据泄露潜在规模的措施。
竞选人员呼吁为消费者权利团体等组织的权利,当个人数据被滥用时直接寻求补救措施,而无需寻求辛勤申诉人,当受害者年轻,旧的或不知道时,他们说可能很困难问题。
如前所述,如果在组织中发生数据违规可能不愿与之公开关联,如大口中的匿名组织,则会出现任何需要命名申诉人的独立机构的另一个问题。
尽管政府将使用数据保护条例草案的承诺使数据违约所影响的人更加容易,但对补救措施更清晰,信件声明该法案目前未能提供所需的规定。
这封信表明,实施GDPR第80(2)条将为违反数据保护法创建集体补救制度。
“这将补充2015年消费者权利法(CRA)根据违法法侵犯竞争法的消费者权利法案所介绍的集体补救制度,”这封信表示,该法院有法院的程序和做法,包括CRA的程序,包括确保唯一的基础MeritProceed,可以适用于第80(2)条制度。
“第80(2)条将确保消费者提供有效和适当的补救的计划,”这封信说。“它提供了一种机制,即严重违反数据保护,可能影响社会最脆弱的数据保护,得到解决,并导致真正的变化,从英国的消费者中的消费者享受数千美元。”
根据竞选人员,根据第80(2)条的机制将节省“重要的行政和法庭时间”并避免“无数穷项索赔”。
“我们敦促政府允许非营利机构,如在GDPR第80(1)条中所定义的,以便在公共利益上采取行动,以帮助受影响人群违反其数据的人寻求集体补救保护义务,“这封信得出结论。
公开权利小组执行董事Jim Killock表示,年轻,老人和不知道他们的数据的人被虐待,如果没有这种变化,就会裁定。“政府表示希望保护人民的隐私,所以应该为消费者组织提供完成工作的工具,”他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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