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IPO观察丨信芯微赶考科创板,与控股股东海信视像董事监事交叉任职

2023-06-18 15:05:04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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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近日,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芯微”)科创板IPO被上交所受理。信芯微拟募资15亿元,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信芯微更受关注的另一个身份,是彩电巨头海信视像(600060.SH)的控股子公司。如果进展顺利,信芯微将成为“海信系”旗下又一家上市公司。不过,和众多“背靠大树”的公司一样,信芯微也面临着独立性的质疑。

海信视像送“子”赶考

“A拆A”能否成功

海信造“芯”,实际上由来已久。据青岛早报报道,海信从2000年开始入局芯片赛道,2005年发布中国首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彩电芯片——信芯,并在随后的十几年间,推出了从高清到全高清,再到超高清显示的全系列芯片产品。

2019年6月,海信视像的前身海信电器与青岛微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签约,共同投资5亿元成立信芯微,从事智能电视SoC芯片和AI(人工智能)芯片的研发。时任海信电器首席科学家刘卫东表示,信芯微整合了海信现有的芯片研发团队、此前海信收购的东芝电视芯片研发团队,以及宏祐图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团队和业务,后续还会延伸到AI芯片的研发。

招股书显示,信芯微是一家专注于显示芯片及AIoT智能控制芯片的Fabless模式芯片设计公司。在显示芯片领域,信芯微主要产品包括TCON芯片(Timing Controller,显示时序控制芯片)和画质芯片等;在AIoT智能控制芯片领域,其自主研发出中高端变频及主控MCU、低功耗蓝牙SoC芯片等产品。

从股权结构来看,信芯微目前共有包括海信视像在内的14名股东和其他31名自然人股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信视像直接持有信芯微1.78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4.95%,系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公司持有海信视像30.02%的股份,系间接控股股东。公司目前无实控人。

此外,信芯微的股东名单中,还有多家风投机构,持股最多的是第三大股东青岛微电子创新中心(11.39%),另外还包括日照常春藤、厦门联和、华虹虹芯、汇创聚新等多个有限合伙企业。

招商证券家电团队认为,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海信视像进行芯片业务价值重估,促进高增长新业务的价值释放,并有助于提升信芯微公司治理能力和发展活力,加大对高端芯片设计人才的激励和吸引,拓宽融资渠道,有望进一步提升信芯微技术研发能力。

“信芯微分拆上市有助于芯片业务更好融资,快速发展。此外企业对核心员工进行有效的股权激励,只有通过上市才可以真正实现,激励人才也是上市重要目的之一。”家电产业分析师梁振鹏表示。

不过,据中国基金报统计,2022年境内分拆上市拿到批文的只有和而泰(002402.SZ)一家,而仅2022年下半年宣布终止分拆的就有比亚迪(002594.SZ)、格林美(002340.SZ)等6家公司。海信视像本次“A拆A”能否成功,还有待观察。

毛利率波动,大客户集中

与海信视像董事、监事交叉任职

根据CINNO Research数据,以出货量计,2022年信芯微在全球TCON芯片市场中占有13%的市场份额,位列全球第二名;并在电视TCON芯片细分市场占有全球46%的市场份额,位列全球第一名。招股书显示,信芯微与华虹宏力、通富微电、汇川技术等领先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京东方、华星光电、惠科股份等主流面板厂商,以及海信、东芝、康冠等知名终端品牌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从经营业绩来看,2020年至2022年(报告期),信芯微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56亿元、4.68亿元、5.35亿元,2020年至2022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为44.5%;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13亿元、0.75亿元、0.84亿元,2021年扭亏为盈,2022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速为12.37%。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信芯微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不过基本维持在40%以上,报告期内分别为41.15%、49.86%、47.84%。招股书表示,主要系显示芯片缺货周期影响下产品单价、成本错位变动导致毛利率先升后降。

与多数“背靠大树”的公司一样,信芯微也面临着独立性的质疑。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目前海信视像和信芯微存在董事、监事交叉任职的现象。信芯微董事长于芝涛目前同时担任海信视像董事长,董事李炜同时担任海信视像总裁,董事李敏华同时担任海信视像助理副总裁,监事会主席焦红担任海信视像经营与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监事张然然也在海信视像任职工监事。

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分拆,应当就以下事项作出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那么,董事、监事交叉任职,是否会影响分拆上市?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此可见,若无其他规定,董事、监事并不在高管范畴之内。

信芯微也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拥有独立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不存在与海信视像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交叉任职;海信视像、发行人的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关联交易方面,报告期内,信芯微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金额分别为6529.88万元、8490.11万元和1.0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48%、18.16%和19.51%。信芯微表示,主要系向关联方销售显示芯片、AIoT智能控制芯片及提供技术服务。

此外,信芯微还存在大客户集中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2.19亿元、4.27亿元、4.70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61%、91.59%、87.94%。其中,信芯微向海信集团控股公司及其关联方的销售金额分别为6529.88万元、8446.54万元和1.0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5.57%、18.11%和19.43%。

招股书显示,信芯微拟募资15亿元,分别用于IT及车载显示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7.5亿元),大家电、工业控制及车规级MCU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3亿元),以及发展与科技储备基金(4.5亿元)。

红星资本局也将持续关注信芯微的IPO进展情况。

编辑 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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