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机”评论丨法院拍卖一次性打火机?“无益拍卖”该禁止了

2023-06-02 17:05:25来源:红星新闻

今天,很高兴为大家分享来自红星新闻的评论丨法院拍卖一次性打火机?“无益拍卖”该禁止了,如果您对评论丨法院拍卖一次性打火机?“无益拍卖”该禁止了感兴趣,请往下看。

机械地走程序,把没有明显变现价值的东西放到拍卖平台,明显是浪费资源,而且由法院来郑重其事地拍卖一次性打火机等物品,也显得不严肃,有损于司法公信

近日,河北保定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在网上司法拍卖了两个一次性打火机。打火机原持有人陈某因涉及刑事案件,依据相关规定没收并拍卖其相关财产。两个打火机起拍价1元,加价幅度1元,拍卖计划于6月12日上午十点开始。

看到法院一本正经走流程、发公告,拍卖2个不值钱的一次性打火机,网友们忍不住围观、吐槽:“多一个人竞争就赔钱了!”不少人认为,如此兴师动众地司法拍卖打火机,明显是浪费司法资源,甚至有人认为这是搞形式主义。但也有网友认为,对罚没物品拍卖“锱铢必较”才是对法律负责的态度。

其实,之前司法拍卖类似不值钱东西的新闻还有不少。2018年,蚌埠市龙子湖人民法院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多支1元黑色水笔,引发公众围观。之后该法院对外表示,是“案件承办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致使执行工作出现失误”。有记者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检索发现,还有一些法院拍卖瓜子、茶叶、图书等1至10元低价物品。

网络司法拍卖,有效利用了中国发达的电商基础设施,突破原先线下拍卖成本高、参与者少的约束,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中国独有的司法创新。低成本、高便捷、潜在竞价者广泛等很多优点,使得拍卖标的物能在更大范围内询价,能更充分实现自身价值,从而保障权利人的权利。

只是,哪怕是网上法拍,也有不低的成本,像单支的水笔、一次性打火机这些物品,因其价格过低,几乎没有价值,也几乎不会有人去竞拍,可以说无法实现通过拍卖变卖,保障债权人利益的目的,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

既然知道一次性打火机等作为被罚没物品、抵债物资,没有变现的价值,为什么还经过扣押、登记、估价、上传、公告、开拍等一道道手续,非要去拍卖呢?

之前,也有业内人士对此作出解释,可能在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内心不愿意履行而故意上交一些不值钱的东西。按一些执行人员对法律的机械理解,既然是被执行人上交的物品,就需要进行拍卖,结果这些东西就这么进入了法拍程序。还有一种可能是,在个体案件当中,被扣押的物品太多、太繁杂,如果具体的办案人员,特别是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不专业、不敬业,就可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做区别,就整个“打包”登进了拍卖程序。

机械地走程序,把没有明显变现价值的东西放到拍卖平台,明显是浪费资源,而且由法院来郑重其事地拍卖一次性打火机等物品,也显得不严肃,有损于司法公信。要破解这个“拿到篮里就是菜”的尴尬,还需要充分宣传、贯彻“无益拍卖禁止”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九条规定,“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这种不够拍卖执行费用的拍卖叫“无益拍卖”,一般被认定为“无益拍卖”后就不再拍卖该财产了。这个原则之前主要用于驳回申请执行人的拍卖申请,而法院自身执行拍卖时也需自觉贯彻“无益拍卖禁止”原则,避免僵化执行、机械执行。目前,法院已撤回了本次拍卖,不知道后续是否会再次上架竞拍。

简言之,司法拍卖一次性打火机等物品,明显得不偿失,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也不见得好,理应主动适用“无益拍卖禁止”原则。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克鲜

编辑 汪垠涛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好了,关于评论丨法院拍卖一次性打火机?“无益拍卖”该禁止了就讲到这。


返回科技金融网首页 >>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科技金融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