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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曹思琪/文
虽然预算价格不高,但西北地区某地级市相关单位在今年6月发布的《智慧安防小区市级数据平台项目》,却是“几经波折”才有了最终的归属。这是怎么回事?运营商财经网接下来将试图对此案例进行回顾。
首度被诉:供应商对更正公告不满
作为运营商参与竞争的政企项目,该《智慧安防小区市级数据平台项目》是极为罕见的、两度被不同供应商投诉的“代表”。
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首度发布一周后,招标单位及代理公司就对文件进行了一番修改,并在随后发布了一则“更正公告”,而这份公告恰恰是首次引起供应商不满的缘由所在。
据公开资料显示,投标企业在针对甲方发起的投诉中列举了4则投诉事项,分别涉及“未对修改内容进行分值量化”、“评分标准”以及“具有排他性”等,经过核实及调查,该市财政 部门最终也责令代理公司修改文件内容,并责令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次被诉:某运营商子公司落选后发起
但谁也没想到,好不容易重新走回正轨的采购活动,在公布中标供应商后竟然又被投诉了。
据了解,拿到项目的是该地级市所在省的“社区信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45万元,与预算价的差距不大。
这回对结果不满的是某运营商的子公司,它在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后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遂向有关部门提交了投诉材料。
该运营商子公司的投诉事项共包括两点。其中,“中标供应商(子用母公司资质投标”这一点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根据相关规定,最终认定运营商子公司的投诉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该项目又一次被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实,如果项目本身不存在令人生疑的关键点,无论是三大运营商还是其他同行,任谁都不会花时间去质疑、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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