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主计长办公室正在推进其计划,以使金融科技公司成为特殊目的的国家银行(SPNB),发布了许可手册草案补编,其中提供了OCC如何将“适用”许可标准和要求的指南。其针对金融技术公司申请[SPNB]宪章的现行法规和政策,以及另一份文件,概述了有关允许金融科技公司使用SPNB的计划的公众意见。专门目的的宪章不乏批评者,但也许最具声望的纽约州已经反对了。
OCC于2016年12月2日发布了一项提议,授予金融科技公司满足多个要求的宪章,包括履行“核心银行服务”,即定义为接受存款,支付支票或贷款的条件。OCC表示,此举的目的是促进金融包容性和监管一致性,并加强联邦银行体系等目标。3月15日,该机构发布了一份长达24页的补充资料,其中讨论了该机构将如何监管成为银行的金融科技公司。有关补编的评论应于4月14日到期,并可以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OCC与补充文件一起发布了已收到的有关金融科技章程提案的评论摘要。支持该提案的一些评论包括:
国家宪章将为金融科技公司提供统一,清晰和一致的监督和法规;拥有国家银行宪章将消除对各州许可证的需求,从而减轻监管负担和成本并促进增长。反对者提出的一些担忧包括:
鉴于被特许为特殊目的的国家银行的金融科技公司可以避免提供仅适用于接受存款银行的州法律或联邦法律要求的消费者保护措施,因此存在潜在的消费者伤害.OCC并未将SPNB宪章限制于金融科技公司,并且因此,发薪日放款人可以使用该宪章。州监管机构,美国民主党参议员和社区银行家批评了新金融科技章程的提议。纽约州金融服务部(NYDFS)局长玛丽亚·沃洛(Maria Vullo)在1月份提出质疑,鉴于该机构尚未在州一级发现任何不足以证明这些章程的合理性,因此华侨银行(OCC)为什么要对金融科技公司进行特许。
3月15日,Vullo再次表示反对该计划。在现有的州监督之下实施“全新的联邦监管计划”将促使人们做出努力,以逃避州高利贷法和其他消费者保护,扼杀小企业创新,创建太大而不能倒闭的机构,并增加非银行业务带来的风险实体。NYDFS还对OCC的主张提出了质疑,OCC称它可以根据《国家银行法》在未经国会授权的情况下建立金融科技宪章。
这并不是OCC提案面临的唯一挑战。在3月10日的一封信中,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的所有34名共和党成员都要求OCC避免仓促做出包机决定,以便该行业有时间更好地消化该计划。
详细信息:https://www.occ.gov/news-issuances/news-releases/2017/nr-occ-201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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