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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资本局6月2日消息,“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公众号2日凌晨发文称,该协会于日前印发的《关于合理调整二手房交易佣金标准,促进房产消费复苏的指导意见书》(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书”),因对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政策把握不准、领会不透,悖离上级精神,给房产经纪行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对此,其深表歉意。
“为及时消除影响,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协会已立即印发通知撤销上述文件,并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学习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精神,深入领会政策措施,以切实降低房产经纪行业当事人交易成本。”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称。
红星资本局此前报道,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5月30日印发指导意见书,提出调整由买方全额支付交易佣金的现行办法,转为由买、卖双方等比等额分担佣金;合理下调中介企业的佣金收费标准,单方收佣比例定为房屋成交价的1.5%等指导意见。
其中买、卖双方各收1.5%中介费,意味着总佣金支付标准依旧是3%,与福州之前整体佣金标准并无变化,被指“调整了个寂寞”。
据福州日报5月30日报道,目前在福州,房产租赁销售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并公示,各中介门店收费价格不一,一般不超过3%。在实际操作中,费用还存在浮动空间。
“中介费打折的现象在福州市场上一直都存在,一般情况下是交易方自主协商,并没有统一的折扣。”福州市福飞路上一家房产中介门店的店长郭先生说,“规模较大的公司,中介费最低可以到1.5%至2%;小一些的中介公司,一口价3万到6万元都可以做。”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福州本地房产中介陈霖(化名)介绍,“以前福州二手房交易的佣金,一般是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由买方向中介支付,一般在成交价的2%-3%不等,现在已调整买方支付1.5%的佣金。”也就是说,买家需要支付的佣金少了,但是卖家需要支付1.5%的佣金。
据财联社,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其用意及出发点是好的,但从切实降低中介费的角度来看,并未真正“动刀”降低中介费,只能算是“温柔一刀”,未来仍存在不小的优化空间。
58安居客研究院研究总监陆骑麟表示,“福州本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书,总佣金支付依旧是3%的比例,与原先比例并无变化,从目前公布的措施来看,并未真正降低买卖双方的成本。”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指出,福州本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书,是结合5月8日两部门十条举措加强房地产经纪公司管理意见的落地措施。福州作为两部门加强经纪公司举措后,第一个对中介费规则进行改革的城市,具有较强的信号意义,不排除后续有更多城市跟进优化中介费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编辑 余冬梅
好了,关于福州房地产中介协会深夜致歉:撤销调中介费文件,因“悖离上级精神”就讲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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