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校园欺凌后,法院判决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四川高院发布7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23-05-31 19:05:25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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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5月3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7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包括对非法从事搭载未成年人的客车经营者判处危险驾驶罪、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被家暴未成年人、依法支持校园欺凌受害者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据悉,2022年以来,四川法院共审结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89件,惩处罪犯1384人。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收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3983件。

父亲暴力“教育”

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11岁的黄某时常被父亲以殴打等暴力方式“教育”,出现了情绪不稳定、遇事易冲动等心理和行为问题。经学校反映,当地派出所与学校、检察院、未保中心联合于2021年对黄某父亲进行教育训诫并给予行政警告,但其父亲仍未完全改变错误教育方式。2022年5月,黄某父亲因琐事再次辱骂、脚踢黄某,黄某产生轻生念头并写下遗书。老师发现后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各部门迅速启动“一站式反家暴”工作机制。在妇联指导下,黄某母亲递交相关证据材料,请求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六小时内便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黄某父亲对黄某实施殴打、辱骂、体罚、变相体罚等家庭暴力行为。一并作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黄某父亲自2022年6月起,每月到妇女联合会接受家庭教育指导1次,为期半年。在定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家庭关系得以改善。

该案是《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全省首例同时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令的案件。本案中,法院充分发挥“一站式反家暴”工作机制作用,第一时间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黄某提供及时便捷全面的保护措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支持校园欺凌受害者精神损害抚慰金案

陈某某、马某都是初三同班同学,在校期间,马某常有欺凌陈某某的迹象。一日,马某上课期间拍打睡觉的陈某某背部让其起来学习,之后二人发生口角。课间休息时,马某又趁其不备踢打陈某某,最终陈某某头部及腿部被打伤,住院治疗12天。

被打之后,陈某某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急障碍、焦虑抑郁状态。随后其父母将马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其中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马某故意殴打致伤陈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应当对陈某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陈某某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抑郁状态”,可以认定其精神严重受到损害,综合其伤情、病情及案件实际情况,法院判决马某及其监护人赔偿陈某某各项费用2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引发社会大众高度关注。欺凌双方均为未成年人时,既要注重对被欺凌者的全面保护,也不能忽视对未成年欺凌者的教育矫治。

对遭受欺凌的未成年人,极易因欺凌而产生精神抑郁、焦虑、交友障碍等严重心理问题,应当重视欺凌行为给其造成的心理创伤,关注后期心理修复情况,本案中法院适当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在一定程度上能抚慰陈某某遭受欺凌后受到的心理伤害,帮助其尽快走出被欺凌的阴霾。

同时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人,也应当关注其产生不良行为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矫治教育,预防其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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