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
信用卡附加费已于1月10日提交美国最高法院,此案涉及零售商有多大的自由度告知消费者他们需要为付款方式额外付费。据新闻报道和Paybefore报道,来自大法官的评论表明,最高法院可能将该案发回纽约进一步审查,尽管目前尚不清楚何时宣布决定。
该案源于一群纽约商人,他们希望有权对使用信用卡购买的商品征收附加费。案件的结果可能会影响限制这种附加费的十个州的法律。
五名纽约商人组成的小组-包括布鲁克林冰淇淋店和宾汉姆顿附近的一家发廊-在向最高法院的请愿书中声称,禁止附加费违反了《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保护制度。尽管所有州都允许商家向使用信用卡付款的客户收取更高的价格,但十个州的法律规定了如何传达这些价差。纽约州的法律允许商人为现金付款提供折扣,但将信用卡购买附加费定为犯罪(可处以最高一年的监禁)。为了捍卫这些法律,州政府官员表示,他们保护消费者免受过度收费。
零售商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全国零售联合会的总顾问兼高级副总裁马洛里·邓肯说:“这个案子不是要收费。”“这是让零售商在尝试以现金付款时让客户休息时给予言论自由。一些州允许现金折扣,但禁止信用卡附加费。加油站的所有人不应因为说加仑是每加仑2.90美元的现金和3美元的信用额而被法庭起诉,而不是说3美元的信用和2.90美元的现金额。”
一些法官似乎不愿对此案做出裁决。根据《今日美国》的一篇报道,斯蒂芬·布雷耶法官说:“法院应避免这样做。”法官塞缪尔·阿里托(Samuel Alito)表示,此案涉及通过《第一修正案》调节价格,他说他不愿意这样做,但他确实对商人表示同情。“这是强制性演讲,”他谈到附加费法时说。“他们迫使商人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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