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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8月28日电 26日,深交所向振邦智能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降低业绩考核要求向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等。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关注函显示,8月22日,振邦智能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调整后的激励计划仍以2020年为基准年份,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进行了下调,将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由不低于80%调整至不低于22%,同时取消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及相关解除限售/行权的考核要求。
深交所对上述调整表示关注,要求振邦智能核实并说明以下情况:
一是原激励计划草案显示,振邦智能所设定的业绩指标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及市场竞争状况、公司历史业绩、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预期等相关因素,设定的考核指标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请说明原业绩考核指标及行权条件设置的具体背景,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外部经营坏境、未来发展规划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结合前述问题说明公司前期考核指标设置是否审慎、合理。
二是请结合业绩考核指标、实际经营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详细说明本次调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是否仍然具有充分的激励效果,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是本次激励计划中,四名高级管理人员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3.04%,请结合激励对象任职情况、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等说明振邦智能是否存在通过降低业绩考核要求向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官网显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2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电子智能控制器、储能及逆变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据振邦智能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19亿元,同比下降8.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7万元,同比增长7.94%。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振邦智能跌0.43%,报35.09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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