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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字楼里办公,只需敲敲键盘,收入可观还上班自由,这或许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工作。大学毕业没多久的黄某等6人就遇到了这种“好事”,殊不知这第一份工作就让他们跌入“人生谷底”,因为他们加入了一个跨国电信网络诈骗集团……5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西充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了一起诈骗金额逾1.4亿元、受害人达500余人的跨国电信诈骗案。
利用微信群骗取客户投资
2019年4月,黄某在浏览某招聘网站时发现一则招聘信息,经理职务,每月8000元至10000元不等,还有业绩提成,黄某当即与招聘单位联系并成功“入职”这家位于广东的某公司。
↑资料图 图据图虫创意“入职”后的黄某,每天操作五六台手机,在微信群里发投资信息。“小伙伴们,今天福利大放送,投资老师即将开设股票投资讲堂,很多人在他的指导下月入百万,这样难遇的专家指导机会免费实现!”黄某通过这样的固定话术引导客户入群参加培训,以经理身份吹捧老师,第一个月,黄某就领了8000元工资。在公司的要求下,黄某又将自己的哥哥介绍入公司。“入职”第二个月,黄某升为小组长,带领小组成员把公司发的话术和图片发到微信群,在群里吹捧老师,配合老师发公告文字类信息。如果有人想要购买,就会把他推送给下一层负责人。
其实,黄某在“入职”一段时间后,就意识到公司提供的“话术”内容并不真实,自己的行为可能犯法。然而,心存侥幸的他因利益驱使,选择继续从事该工作。直到当年7月中旬,公司宣布解散并搬到国外,黄某才结束了该工作。
与黄某不同,张某等人是大学毕业后经朋友介绍进入该公司的。该公司设立“业务部”“讲师部”“客户部”等部门,部内又分为若干团队,下设若干组。该公司要求,带班组长和下设分组要求随时在岗,保持电话通畅,确保客户随时联系。各分组不得互相干涉,不得提前进入下一步骤。被分到小组后,张某领了8部手机开始工作。这些手机登录不同的微信号,在100多个微信群里,转发话术、吹捧老师、扮演水军。
工作一段时间后,张某也意识到这根本不是什么营销手段,而是有组织的诈骗犯罪。干了一个半月,张某领了工资加提成近1.5万元并选择离职,但十几天后,他在高额提成的诱惑下,又回到公司,一路跟随该犯罪团伙前往柬埔寨金边、菲律宾马尼拉等地继续实施诈骗。
骗取被害人500余名,诈骗金额1.4亿
到案后,张某等6人交代,该诈骗集团通过大量微信群吸粉、定期发送投资“话术”养群、“精英”多对一“洗脑”设局、开设股票投资讲堂直播、高额回报“炒群”诱骗、销声匿迹侵占钱财实行诈骗。
↑资料图 图据IC photo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李某某、苏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成立跨国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以投资挣钱为名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引导其在聘请他人设计、开发的投资的所谓“比特币”“神话币”网站等进行投资,集团在后台操控骗取被害人财物(俗称“杀猪盘”)。成立集团后,陆续招募包含黄某、张某等6名大学生在内的40余人从事诈骗活动,逐步形成老板、总监、经理、组长、组员的架构,设有业务部、讲师部、技术部、客户部等多个部门,人员众多、组织严密、层级分明、分工明确。2018-2019年两年间,该网络电信诈骗集团实施四个诈骗周期,分别在柬埔寨金边、柬埔寨波贝、中国广州、菲律宾马尼拉等地诈骗被害人逾500人,诈骗金额逾1.4亿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张某等40余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加诈骗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分工合作,骗取被害人信任,虚构交易事实,诈骗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万元至40万元罚金。
法官提醒:大学毕业生尤其是在求职季容易求职心切,安全防范和法律意识较弱,以为遇上“美差”,实则落入“圈套”,赚“小”钱却踩“大”坑。在找工作过程中,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擦亮双眼,保持头脑清醒,不能被眼前的利益冲昏头脑,认真辨别是否存在陷阱。同时,在明知自己是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要立即停止并及时报案。
朱臻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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