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因滥用1MDB对高盛提起刑事诉讼

2021-02-12 09:50:21来源:

高盛(Goldman Sachs)在马来西亚遭到刑事指控,罪名是与挪用1MDB子公司发行的三笔债券收益中的27亿美元有关。

高盛(Goldman Sachs)发言人表示,该银行对指控提出异议,并将为指控进行辩护。

作为回顾,1MDB是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开发公司,由马来西亚政府全资拥有。它的成立是为了通过全球合作伙伴关系和促进外国直接投资为该国创造长期经济发展。

早在2016年10月,三家银行(猎鹰私人银行,星展银行和瑞银)就因涉嫌与1MDB相关的新加坡洗钱活动而备受关注。

在马来西亚事务中,马来西亚总检察长贾巴丹·佩瓜·内加拉(Jabatan Peguam Negara)说,今天(12月17日)根据高盛证券银行的子公司及其主要雇员蒂姆·莱斯纳(Tim Leissner)提起诉讼,指控他们违反了马来西亚证券法。以及即将被起诉的Ng Chong Hwa(即将被起诉),1MDB的前雇员Jasmine Loo Ai Swan和Low Taek Jho(通常称为Jho Low)。

总检察长说:“他们的欺诈行为是我们资本市场的核心,如果不对被告提起刑事诉讼,那么他们对我们金融体系和市场诚信的破坏将不受惩罚。

“作为领先的全球债券顾问/安排人,高盛有望达到最高标准。”他们远远没有达到任何标准。因此,必须追究他们的责任。

这些指控来自所有被告人的委托和教false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他们从债券收益中收取了27亿美元,这些债券是由高盛安排和承销的。这三笔债券的总面值为65亿美元。

高盛(Goldman Sachs)发言人表示,该行对指控提出异议,并将为指控辩护。

据马来西亚总检察长称,高盛获得了约6亿美元的承销和安排费用,“比现行市场价格和行业规范高出几倍”。

除了亲自获得一部分挪用的债券收益外,高盛的那些雇员和董事“在高盛和整个投资银行业中都获得了丰厚的奖金,职业前景得到改善”。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说,该计划是由被告设计和制作的,目的是在表面上出于合法目的欺诈性地构造债券,因为他们知道计划的收益将被挪用并且被欺诈性地欺骗了被告自己,以欺骗政府。马来西亚和债券的购买者。

马来西亚将对被告“远远超过”上述27亿美元和6亿美元的数字处以刑事罚款,并对每名非正规被告人处以监禁刑罚:最高刑期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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