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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形成共识可能非常不易,但观照到各种感受乃至困惑,尽力消除纷争和敌意,推动持不同观点者相互沟通、相互包容、换位思考,是必须努力做好的事
昨日,杭州萧山通报郝劭文称女儿被霸凌事件:未发现存在欺凌行为。涉事的威雅实验学校也在发布的告家长书中称,调查组未认定为“霸凌行为”。
通报称,在课间自主游戏时,井某某(女,9岁)打到了林某某(女,8岁)的脸部。通过进一步调取学校监控视频、对当事学生进行保护性询问、以及走访调查涉及班级的教师和学生,认为井某某主观上不存在蓄意或恶意,未发现存在欺凌行为。
尽管有了当地的官方通报,但网上舆论并未达成一致,有认同调查结果的,也有不认同的。认同者觉得这本来就是一桩小事,上不到“霸凌”的高度;不认同者觉得“小事”不小,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不该被忽视。
跳出是是非非的缠绕,我们非常清楚地感到,霸凌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争议性很大也有模糊性的地带,这是人们为之争论不休、谁也不服谁的根本原因。在今天,什么是霸凌?孩子间游戏时的不当行为算不算霸凌?从爱护孩子的角度,一些个别行为该不该宽容?学校、社会、家长、孩子怎样才能形成一种对霸凌的共识?等等,均值得认真探讨。
即使同样处于孩童的游戏语境中,经历和性格不同的人也会有着不同的感受,这是毋庸置疑的。年少时笔者也曾因课间游戏被人戏谑式打和骂以及被叫绰号,感到愤懑难当,长大后才知道,这其实已经有被霸凌之嫌,但有的孩子却毫不在意这些。相信今天的孩子在感受上也存在这样的“分野”。但这种差异的存在,并不表明“霸凌”问题就不能拥有一个相对明晰的标准。
实际上,2017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就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2021年6月,教育部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要求教职工发现学生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校园欺凌认定标准的进一步细化。
在认知层面推进、相关“标准”不断改善的过程中,深切体会一些孩子极其监护人痛苦而复杂的情绪表达,从中发现校园欺凌可能存在的另一些表现,以及值得深入探讨的一些疑点和难点,很有必要,很有意义。尽管形成共识可能非常不易,但观照到各种感受乃至困惑,尽力消除纷争和敌意,推动持不同观点者相互沟通、相互包容、换位思考,是必须努力做好的事。举例而言,家长教育孩子在游戏中学习和体会边界理念,改变不当意识和做法,一旦孩子有出格行为就及时认错,以唤起他人的谅解和宽容,有助于孩子间、家长间形成更融洽的关系,也有希望避免一起事件越演越烈竟至难以收拾。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防范校园欺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怎么做。萧山方面的通报指出,当事学校在此次事件中存在家校沟通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及时、日常管理不精细等问题,聚焦了校园管理中的薄弱点。近年来,教育部多次要求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行为治理工作,对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予以期望。如何吸取教训,更好地贯彻落实要求,值得每一个中小学校深思。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伍里川
编辑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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