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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凌晨3时许,在小区长达十多分钟的监控视频里,衣物、摩托车头盔、卷腹轮、扫帚、抽纸、闹钟等物品相继从楼上被扔下,途经的外卖小哥路过看到地上杂物,赶紧驶向外侧公路。
当天,年轻情侣深夜吵架,为了泄愤,女子将家中物品从14楼抛下,致使楼下停放的两辆汽车受损,损失总计1万余元。涉事女子当天即被刑事拘留。
5月5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当场判决女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2个月。
▲庭审现场情侣吵架抛物泄愤,女子被提起公诉
2023年2月6日凌晨3时许,当人们都沉浸在正月的喜悦气氛中时,物体坠地的响动打破了武侯区火车南站东路10号2栋的寂静夜晚,衣物、摩托车头盔、卷腹轮、扫帚、抽纸、闹钟等物品相继从14楼的窗户被扔下,砸坏了停放在楼下的本田、起亚汽车,修车费、工时费等损失共有一万余元。
东西是住户沈红(化名)扔下的,原来当晚因男友迟迟未归,在男友回家后,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在酒精等原因的刺激下,为了泄愤,她将男友的东西一件件从窗户扔下,整个过程持续了10多分钟,杂乱的物品散落一地。最终这场闹剧由路过的外卖小哥向物业反映、报警才得到制止。
▲监控视频记录高空扔下的物品事发后,沈红当天即因涉嫌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刑事拘留。后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月20日被逮捕,并由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5月5日,该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现场,沈红的代理律师认为,当晚沈红扔下的物品重量都较轻,杀伤力有限。此外,案发在凌晨,行人少,危害性也非常有限,且此地处于半封闭式停车场,从实际造成的后果来看,危险性及波及面都较小。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事发地是一条通往小区内部的通道,楼下有底商,不时会有人经过。
检察机关认为,物品掉落的地方是商铺与停车场中间的人行道,从14楼抛下摩托车头盔、卷腹轮、扫帚等重物的危害性非常大。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对高空抛物罪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有高空抛物行为,同时构成犯罪的,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基于沈红的行为造成上万元损失,已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入罪标准,因此检察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不建议使用缓刑。
▲事发地肇事女子当庭崩溃,悔不当初
当听到“不适用缓刑”时,庭审中沈红情绪有些崩溃。她解释,那段时间她与前夫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有纠纷,加之生活面临困难,心理压力非常大,产生了抑郁情绪,才会犯下如此错误。她在庭上表示,她此前并不知道高空抛物是犯罪行为,之后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与自责。但她认为量刑建议过重,加之前夫现已入狱,她希望法院能给她一个重新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她能回到两岁多孩子身边陪伴与照顾。
公诉人在现场表示,在此前其他案例中,有人从高空抛下砖头砸坏4辆车,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被判处11个月有期徒刑,不适用缓刑;有人从高空扔下一个行李箱虽未砸坏任何物品,也被定为高空抛物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不适用缓刑。而在该案中,被砸车辆车主之所以愿意给沈红写下“谅解书”,是因为看到沈红年迈的父母非常不容易,但其实他们都非常后怕,“因为他们的父母和孩子经常在楼下散步,如果事情发生在白天,如果人被砸中了,后果不堪设想。”公诉人认为,在这一点上,沈红应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认罪认罚。
法院判决:故意毁坏财物罪 判刑10月
法院认为:沈红从高层建筑随意抛掷物品,致使他人财物受损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考虑到沈红是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此前已被关押两个多月,事发后沈红的亲属也代为赔偿了受害车主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从轻从宽处罚。最终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沈红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2个月。
自由可贵,万勿冲动。走出法院,沈红在男友的陪伴下精神有些恍惚,说几句话便无法再正常讲述。沈红男友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在被关押两个多月取保候审后,回家后的沈红精神状况变得非常不佳,他常常在半夜醒来看到她睁着双眼,“每天只能睡一两个小时。”压力非常大,通过这个事情,她也吸取了教训,“这样的判决,至少能给她一个回归社会的机会。”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实习生 陈柯宇 摄影报道
编辑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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