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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紫金矿业(601899.SH)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后紫金”)收到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乌后紫金犯非法采矿罪,没收违法所得约4.61亿元,并处罚金1500万元。
根据公告,本案所涉7名相关人员均非上市公司层面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管人员。本判决的执行将影响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金额为4.52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64%。
紫金矿业还表示,公司已责成乌后紫金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反思检讨和改进工作,增强依法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尽快完善相关权证手续。本次诉讼判决结果为一审判决,在违法金额认定上,公司对司法机关未吸纳乌后紫金辩护意见表示遗憾。
需要指出的是,紫金矿业子公司乌后紫金非法采矿案始于2022年4月份,其因无证、越界开采等行为被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立案调查,后由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12月31日,该案开庭审理。
根据天眼查APP,乌后紫金成立于2004年8月,紫金矿业持有95%股权。乌后紫金主要开发内蒙古乌拉特后旗东升庙三贵口锌(铅)矿,截至2021年底,其保有锌金属资源量175万吨,共生铅金属资源量38万吨。
实际上,乌后紫金东升庙三贵口南北矿段为同一矿体,2012年申报南北两个矿段合一的采矿权,因北矿段勘探程度较低,只取得了南矿段采矿权;乌后紫金随后进行补勘并于2013年9月获得资源储量备案,之后交纳了有关价款并多次申报采矿权。因矿业政策及人为等多种因素,北矿段一直没有取得采矿权,加上乌后紫金相关人员法规意识淡薄,是造成该项目长期无证开采的主要原因。
2013年8月至2020年期间,乌后紫金在已取得乌拉特后旗东升庙三贵口北矿段探矿许可证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以探代采的方式,在乌拉特后旗东升庙三贵口北矿段进行巷道掘进及矿石采挖,涉案矿石价值共计4.6亿元。乌后紫金及7名相关人员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2年12月31日,本案由乌后法院开庭审理。依据《刑事判决书》乌后紫金犯非法采矿罪,没收违法所得4.6亿元,并处罚金1500万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其余7名相关人员因犯非法采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6万元不等。
虽然去年子公司乌后紫金遭遇“危机”,但对矿业龙头紫金矿业的版图来说却是“九牛一毛”。从2022年初就开始全球“扫货”,紫金矿业先后对外披露了多起交易,收购方面覆盖范围极广,包括矿业、民爆、环保等,累计金额高达约350亿元。(蓝鲸上市公司 王晓楠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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