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步经营运输服务,而不是软件服务,因此可能需要出租车许可规定,欧盟司法法院的倡导者周四建议。
据倡导者,Maciej Szpunar,优步的平台落在欧盟的运输法规下,而不是信息服务,因此可以要求获得国家法律下的必要许可证和授权。
如果SZPUNAR的意见遵循全法院,那么现在开始审议,那么裁决可能会对优步和欧盟等公司造成麻烦。
案件始于2014年,当地出租车司机的协会要求西班牙巴塞罗那的商业法院,统治,既不是优步也不是巴塞罗那提供乘坐自己的车辆的乘客,有必要的授权在那里经营出租车服务。
巴塞罗那法院要求CJEU在案件中批判欧盟法律的问题。在诸如此类的情况下,最终裁决是由其中一个CJEU的倡导者普通的咨询意见。它通知,但没有绑定法院的法官。
如果CJEU要找到优步提供信息服务,而不是运输服务,那么公司将能够根据保障欧盟提供信息服务的自由,从当地法规中扣除豁免。
但是Szpunar的看法是优步提供综合服务,零件电子和部分,而且,批判性地,非电子部件既不是完全独立的,也不是由优步独立的。它不是司机和乘客之间的中介,无疑是传输用户正在支付的,而不仅仅是使用UBER应用程序。在Szpunar的论点之后,使优步的业务成为运输之一,而不仅仅是联系司机和乘客,因此该公司应受到运输公司。
倡导将军的“S意见”是欧洲保守派和改革派Bloc发言人Dan Dalton在欧洲议会中,将运输规则视为消费者想要的服务的制动。
“正确的是消费者的保障措施,但为数字世界应用模拟时代规定只扼杀创新和侵犯特权垄断,”他说。“由于对增长和消费者的利益,欧盟谈判优先考虑数字单一市场。当禁止他们喜欢的服务并希望使用时,为消费者提供消费者的数字单一市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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